2022年以来,镇安县环境分局全面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多项管理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辖区生态环境监测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遵守承诺严守行业底线。签订《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严格规范从业行为,保证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严守行业底线,恪守职业道德,不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
强化管理体系宣贯力度。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积极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宣贯培训,结合在具体工作中的实践运行,对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职能、职责、记录等内容不断完善,强化管理,确保实现监测站质量方针和目标要求。
严格责任追溯制度。严格“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要求监测人员在实验分析中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从监测任务下达到监测报告出具,必须按照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做到采样点位布置合理,样品交接到位,检测方法科学,实验操作规范,分析结论正确,记录信息可溯源。
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结合年度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编制质量控制工作方案,以加标回收、盲样考核等多种质控方法规范各环节管理,实现样品采集、样品运输与交接、样品保存、分析测试、数据上报等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了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开展排污单位监督检查。按照“测管协同”的原则,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通过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纠正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不完善、监测方法未更新、监测仪器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程 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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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