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枫桥税务建设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洛川县税务局深入探索人民调解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全力打造“果乡新枫”品牌,认真诠释“初心和谐,真心服务,公心调解,终心满意”的意义。
坚持党建引领在前。洛川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枫桥式”税务局的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到“一把手”统揽全局、牵头总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部署,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扎实推进的工作局面。依托“税收青年服务队”整合全局骨干力量,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创建工作多点蓄力。
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将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始终放在第一要位。要求全体税务干部坚持学习,充实自我,通过各种途径学习调解知识,提升调解能力,将枫桥经验的相关内容学深悟透,遇到矛盾会调解,遇到问题能解决,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利益。
建立健全争议处置机制。制定调解工作规定、矛盾争议快速响应机制、咨询调解工作流程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矛盾争议的规范化解决。同时打造税费争议专业调解团队,组建“税务骨干+法律专家+行业精英”的调解团队,分级分类处置应对涉税争议。
全面充实调解力量。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联系县级各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具有调解经验的专业人才,为县局涉税争议调解团队注入外部新鲜血液,同时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充分保证县局调解团队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积极进行宣传。按照“四云建枫桥,四心解民争”的架构和理念,统一调度、积极宣传,让纳税人了解枫桥经验,关注枫桥税务,让纳税人树立有争议先调解的矛盾纠纷解决理念,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枫桥税务”的调节作用,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洛川税收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着力打造具有洛川特色的“果乡新枫”税费争议处理新模式。(王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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