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黄龙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里分别举行着一场别样的“签约仪式”,市场监管人员忙碌着为本辖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发放聘书,同时对《延安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条例》赋予协管员的职责、工作报告等利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进行现场讲解、培训。此次统一为协管员发放聘书活动,标志着全县49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正式上岗履职。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乡镇食品安全尤其是农村集体聚餐是食品安全链的终端,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所在,为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前期大量走访、调研,开展协管员聘任摸底工作,研究制定了《黄龙县食品安全协管员聘用、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聘用一批有一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作风正派的人员组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协助辖区市场监管所对食品安全状况及农村聚餐进行全方位、时效性监督,构建起了县局监管人员、基层所监管人员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实现监管无缝隙。
所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分散在各个村委会中,可以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的优势,多走、勤看、有效进行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力推动食品监管关口前移,真正发挥“千里眼”和“顺风耳”作用,切实为群众撑起食品安全强有力的“保护伞”。
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牵头部门,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也是对《条例》要求的贯彻落实,《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黄龙落地有声、实施有力,充分发挥着地方法规作用,有效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将把抓好实施意见和监管细则的落地工作作为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的具体行动,确保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有序,真正让农村“流水席”变成“放心宴”,为加速建设现代化慢城黄龙保驾护航,助推延安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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