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以贯彻《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重点,以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为主线,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为抓手,以提高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截至2023年12月底,安康市实有经营主体310121户,同比增长8.59%,比全省平均增长率高0.06个百分点。其中企业59736户,同比增长11.57%,企业增长率全省排名第三。
强化宣传引导,培育经营主体
全面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重大决策,持续宣贯经营主体在经营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网站、车载LED、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促进经营主体发展政策宣传,编报《优化营商环境专刊》4期,在中省市媒体刊发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稿件381篇。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营主体
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机制,加大“个转企”业务指导,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落地运用,推进“一网通办”和“微信办照”,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经营主体准入便利化程度明显增强。
严格公正执法,保护经营主体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联合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积极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打击餐饮浪费行为等专项执法稽查行动,截至2023年12月底,安康市共计查办市场违法案件2224件,涉案货值306.01万元,罚没款901.66万元,依法移送司法机关17件,被列为国家级典型案件1件,列为全省典型案件13件。
包容审慎监管,规范经营主体
坚持“审慎包容”的原则和引导支持发展的态度,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制定《安康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涉及经营注册登记、电子商务等12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的40个不予处罚事项,对829户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机制,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积极营造方便快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加快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作出新的贡献。(尹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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