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安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突出“一事一议”和美丽乡村两大重点,建机制、补短板、创特色,累计投入各类农村综改资金1239万元,支持15个镇70个村实施“一事一议”项目70个、慈安桥项目6个、美丽乡村项目1个,新修产业路10.8千米、道路硬化11.7千米、道路改造57.65千米、河道治理3.36千米、便民桥12座、村级活动广场3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提升,有力推进了乡村振兴步伐。
建立一个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县上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高点谋划、高位推进。为抓好农村综改工作具体落实,县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农财中心主任、各财政所长为成员的县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做到上下联动,确保了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快速推进。
搭建一个平台,实现全域推进。镇安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坚持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优化美化环境、助力经济发展、提升为民服务为目的,以“一事一议”试点项目为载体,建立财政奖补项目库,按照每年每镇3-5个项目指标稳步推进,以项目建设促改革、以改革带项目建设,最终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域推进的目标。
建立一个标准,做到优中选优。镇安县在项目安排中坚持把项目绩效放在首位,重点考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示范村,优先安排群众“急难愁盼”的项目,按照尊重群众意愿、自下而上民主决策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申报——镇级推荐——县上审核的程序,在充分征求镇村干部和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精准确定了77个项目村,做到了优中选优,有效保证了项目符合实际、快速落实、取得实效。
建立一个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了“四项”监管机制,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实行政府采购机制,所有项目至少由3家有资质的施工队参与竞争性谈判,全面规范采购程序。实行绩效管理机制,实行事前实地勘查、事中监督检查、事后绩效评价,做到全程监控。实行项目结算审核机制,项目报账必须提供第三方结算审核报告,做到支出有依据。实行监督审计机制,所有项目由县监督检查中心进行内部监督,接受审计部门专项审计。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3次,开展专项审计1次,累计发现问题8个,及时指导整改完善,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运行。(胡庆斌 汪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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