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巴县人社局以“三个年”活动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把“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作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托城乡公益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全面落实公益岗开发、录用、监管政策举措,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千万工程”,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强化岗位开发政策落实。坚持服务大局、兜底保障、促农增收三个原则,结合镇巴县巩固衔接和“千万工程”实施,立足乡村环境整治、乡村建设、生态治理、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塘清淤整治、防灾监测等工作岗位需求,因村施策、按需设岗,科学设置环卫保洁员、生态护林员、水管员、治安协管员、公共设施管护员等多项公益岗位,为全县16-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无法离乡、无业可就、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家庭劳动力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机会,既推动社会面各项工作落实,又保障了农户家庭稳定增收。
强化岗位招聘录用程序。严格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公开招聘,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微博和镇(街)、村(社区)公告栏等发布招聘公告,确定专人负责,按程序和要求把公平、公开、透明招聘落到实处,接受各方监督。对行业部门和镇(街)在确定招聘对象有不同意见或违规嫌疑反映的,县人社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甄别,并依法依规做出妥善处理,确保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录用程序规范、对象精准、群众满意。
强化岗位使用日常监管。规范劳务协议,对各类公益岗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规范岗位待遇,除按照镇巴县统一标准发放补助外,各用人单位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适当再补助,并按要求为在岗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范岗位退出,允许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在确保严格履职的前提下,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其收入超出当地防返贫监测范围的,退出岗位。对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主动提出退出申请或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各用人单位应终止协议、停发岗位补贴,予以退出。规范日常管理,按照“谁开发、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镇巴县已开发各类公益岗位3700余个,其中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930人,为全县巩固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杜小玲 瞿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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