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3月17日,洛川县司法局凤栖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给予书面警告和收监的反面典型案例,警醒矫正对象引以为戒,提高认识,加强自律。司法所负责人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监督管理规定,按时打卡签到、严禁私自外出、严禁违法犯罪,如遇有紧急情况或者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司法所,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严格遵守矫正制度,切勿心存侥幸;二是要远离不良社交圈子,择善而交;三是要控制情绪与行为,避免冲动犯错;四是要珍惜矫正机会,积极改变提升。
通过此次警示活动,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打好“预防针”,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线基石。警示教育会后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县中心敬老院进行了公益劳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社区矫正各项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法律意识,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凤栖司法所所长王斌表示。(供稿:洛川县司法局凤栖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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