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引导群众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文明有礼延安人,提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5月22日,延安市宝塔区新城街道贵人峁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特邀在职党员宝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董小瑛同志在社区大讲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宣讲活动,让文明新风深入人心,让法治理念浸润人心。
董部长首先从中国法律进程开始讲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亮点条款进行了宣讲,通过民众生活的常见矛盾纠纷来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以前法律法规的不同之处。向大家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什么、出台背景及修订历程,让在场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了基础的认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为切入点,重点介绍了新增遗嘱形式、胎儿的权利、完善监护制度、个人信息保护、居住权以及居民非常关注的高空抛物、小区物业管理等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结合丰富的案例逐一进行解读,引导大家通过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并向大家讲解了多种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鼓励大家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
最后,董部长还宣讲了去年6月开始施行的《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细致地讲解如何遵守公共秩序、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移风易俗、爱护环境等倡导性内容,并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小事做起,加入文明行为的宣传队伍,勇于向不文明语言、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风气说“不”,做文明好市民。
宣讲结束后,在职党员在社区网格员的带领下,为居民发放《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彩页,并深入小区劝导居民规范停放电动车、协助清理楼道杂物、整治不文明摆放茶摊,传递实施不文明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有效信号,引导群众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以《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约束自身言行,践行文明风尚,共建美好家园。
文明行为人人有责,文明习惯养成重在平常。贵人峁社区将持续扎实开展社区普法宣传工作,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进一步推动《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争当学习《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先行者、实施《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维护者、贯彻《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践行者,让文明行为落地生根,文明之花处处绽放。(沙彩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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