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建设 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成功破获陕西首例屏蔽通行介质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

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成功破获陕西首例屏蔽通行介质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团伙性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这是自全国联网收费后,陕西省首例因屏蔽通行介质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而被判刑的案件,相关涉案人员,已全部获刑受罚。

数据稽核 精准锁定

IMG_256

2023年6月,陕西交控宝鸡分公司稽核小组人员在数据筛查时发现,4辆冀J牌照六型货车在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期间存在通行费异常情况。随后,宝鸡分公司立即抽调稽核业务骨干对以上4辆货车通行信息进一步核查,发现4辆货车自2021年9月以来行驶路径基本一致,为天津、河北至四川之间往返,车辆从天津(河北)驶入高速,途径河南、陕西,从四川驶出高速,但车辆所交通行费与实际行驶路径严重不符,通过车辆门架信息、车辆识别数据,以及车辆GIS地图等信息比对,初步确定这4辆六型货车通过屏蔽ETC设备的方式“跑长买短”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自2021年9月以来,4辆货车在陕西省内累计逃费265次,涉及逃费金额20万余元。

统筹安排 警企合作

IMG_258

鉴于此案涉及金额高,车籍均为外省,且有团伙作案嫌疑,宝鸡分公司立即启动警企协作机制,在锁定证据后,对上述车辆偷逃通行费行为形成“一车一档”证据链材料,并将该证据材料移交至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随后,宝鸡分公司联合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对此项工作如何推进进行深入交流。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立即安排分局刑侦大队第一时间介入,查明上述4辆货车均为河北沧州某物流运输公司所有,且其中2辆车辆所办理的OBU设备均登记在同一人名下,4辆货车逃费金额较大,相关逃费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双方即刻组建联合专班开展查处、追逃工作。

多方联动 立案查处

IMG_261

2023年11月,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对涉案车辆以“诈骗”立案侦查,并安排警企联合专班赶赴河北沧州开展工作,联合专班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通过五天连轴转的工作节奏,在河北警方的协助下开展走访排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在河北沧州交发集团的配合下再次开展高速公路通行路径核实、费用核定等工作,行程3000余公里,走访查证40余名证人和10家政企单位,精准锁定车辆挂靠公司、车主和相关司机。面对确凿的证据,涉案车主对其授意雇佣司机在车辆行驶途中,采取遮挡或隐匿ETC设备方式,屏蔽OBU信号偷逃高速通行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全额补交涉案车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24.71万元。

2024年3月,该案进入诉讼阶段。陕西交控宝鸡分公司联合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召开立案追缴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车辆侦办座谈会,对相关案情展开交流,对案件办理进度及诉讼前期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前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检察院,就案件背景、证据资料及案件进展情况展开交流,定期跟进,及时交流,推进案件进展。

近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认定3名车主及3名雇佣司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判处一年至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不等刑期(缓刑),并处2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

打击一起,治理一片。下一步,陕西交控宝鸡分公司将继续加强稽核管理,细化通行费堵漏增收举措,总结工作经验,建立“一路多方”合作打逃机制,强化数据共享、经验共享、合力追缴,对恶意逃费行为及严重扰乱通行费征收秩序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净化路网运营环境,维护收费秩序,保护国有资产权益。(张珮珮)

责编:卓西玲

编辑:欧晓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荣耀陕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荣耀陕西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荣耀陕西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29-87551060

邮箱: rongyaosx@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