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动物检疫工作,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管理,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基础,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石泉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三举措”强化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加强教育宣传。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畜禽养殖户、乡村兽医、从事畜禽运输户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运输车辆的备案条件、备案程序,使从事畜禽养殖、交易、运输的主体自觉落实防疫义务、自觉配合做好车辆备案管理工作。
强化备案审查。对畜禽运输车辆和贩运人员实行备案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对前来备案的车辆,重点审查车辆配备防渗漏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设备、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等情况,认真查验原件并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填写《畜禽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登记表》,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监管。
健全运输台账。石泉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备案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运输台账,详细记录检疫证明编号、畜禽名称、畜禽数量、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车辆清洗及运输活动中死亡、染疫畜禽的处置等情况。建立车辆运输违法违规黑名单,督促畜禽运输业主切实履行动物防疫责任,降低因不规范调运产生的疫情传播风险。(谢盛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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