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富县县委推进乡镇街办综合执法改革精神和要求,在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改革中,富县司法局承担着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与监督有关工作,协助提升基层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使乡镇街办在改革后能够“接得住”,教育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明大局、懂法律、守规矩,避免出现执法不到位和权力滥用现象,为“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服务。9月14日至16日,富县司法局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乡镇综合执法专题封闭式集中培训与考试。
为确保本次集中培训考试取得实效,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贺延红、县委编制办主任徐宏在开班仪式就乡镇街办综合执法改革和搞好本期培训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徐宏强调,通过前期广泛调研,整合各乡镇街办现有站、所等力量和资源,成立了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成立后,怎样才能既“看得见”“管得了”又“管得好”,是行政执法权下沉的焦点问题。前不久,将五个部门迫切需要乡镇实施管理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共三十多项下放到各乡镇街办。下放后,尤其是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问题更为关键,如果解决不好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基层很难真正“接得住”,最终可能会出现执法不到位,甚至导致权力滥用。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都是乡镇街办精挑细选出来的精兵强将,希望通过本次培训考试能够顺利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坚决做到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
贺延红强调,组织举办本期培训班实属不易,一定要珍惜本次机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踏踏实实地收心学习,授课老师不仅有深厚理论基础,而且都是各行各业具丰富实践经验的行家里手,大家要尊重授课老师的劳动成果,抱着好学、善思、多问态度虚心学习,力争达到预期培训效果。贺延红要求,是要遵守培训纪律。不能迟到早退,上课期间禁止接打手机,不得随意走动,工作人员做好考勤记录,对考勤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是要勤学善问。大家要多听多问、多交流多互动,要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是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将组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大家成为全县600多名行政执法队伍中的一员,从事执法活动将展示行政执法机关形象,一言一行将被老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中。行政执法工作是“双刃剑”,务必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自觉接受监督,从今年起,将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本期培训班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培训、端正执法形象、严肃考风考纪,采取分行业分部门授课方式,按照统一课时安排和指定内容备好课、上好课、上足课。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文化旅游局六个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下移乡镇执法的事项,拟定了授课内容,做了详细全面讲解。特别就行政执法权下移后如何运用好手中的权力、如何做好承接事项依法开展执法活动等内容,各授课人员结合执法实践和执法案例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就案件办理中线索来源、证据规则、程序要求、决定执行、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以及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和重点讲解。大部分人是首次接触行政执法活动,过多的理论课程内容一时难以消化,影响培训效果,培训中授课人员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帮助学员们巩固法治理论知识,有助于快速提升依法处置执法活动的能力。
培训班结束时,组织了本次下移行政执法事项涉及的五个部门行业专业法律法规方面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题均为客观题,涵盖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法律知识重点内容,以及执法人员日常执法活动中应知应会基础,考察执法人员对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掌握情况。同时,考试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纪律严明,秩序井然。
参加培训的乡镇街办综合执法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集中培训班学习,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了全新认识,为今后开展综合执法奠定良好理论基础,增强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课程针对性、实用性很强,收获很大,受益匪浅。(供稿:富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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