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中共富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评估评价工作推进会,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米奋勇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司法局局长贺延红及相关工作人员、各相关机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安排在全省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评价工作,评估评价结果将在全省排名、通报、摘牌。2018年省委授予该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区)称号,今年该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评价县区之一,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单位务必做到思想上真重视、行动上真落实,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各项举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米奋勇强调,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各单位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思想上正确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检查职能职责是否履行好。
要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尤其是一些指标任务多的单位要主动作为,杜绝走形式、不主动、反复催。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内容是各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把此次评估资料的上报工作作为推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有效手段。
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把具体指标任务完成好、落实好。县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弘扬延安精神 推动高质量发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一项具体内容来抓,法治办要对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并带来严重后果的单位上报县委、县政府,作为作风建设负面典型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
会议要求,各参会人员会后要把本次会议精神立即报告给本单位主要领导,尽快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专抓此项工作,积极与法治办进行工作对接。法治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举证资料的上报工作。(供稿:富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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