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困扰群众的噪音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县域声环境质量,镇安县环境分局多措并举,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静、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
制定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方案。根据《镇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制定了《镇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和《镇安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提供了制度保障。
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噪声监测。根据年度监测方案,通过开展19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点位、3个道路交通噪声点位和3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工作,2023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9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3.7分贝,监测结果表明功能区噪声及区域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实施噪声扰民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县住建、城管及公安等部门成立执法工作组,强化噪声污染整治,对露天烧烤、建筑工地未经审批连续施工等噪声污染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强化管理措施。对噪声敏感区域采取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对镇云大道等主干道设置限速标识,促进县域声环境改善。
开展中高考“绿色护考”行动。加大巡查力度。中高考期间实行全天候轮流值班,及时处理噪声污染投诉,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及其他噪声高发区开展夜间巡查,确保考点周边安静。加强禁噪宣传。把广场、公园、夜市摊点等噪声警情高发地段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利用电视、网络等形式宣传考试期间噪声污染管控要求,劝导广大群众在中高考期间主动降噪静音,实现了文明护考“零投诉”。
下一步,镇安县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大噪声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治理县域声环境污染,为创建国家卫生县、省级文明县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工作奠定良好的声环境基础。(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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