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2025年度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计划》《关于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推行环境执法“清单制”管理,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在“清单制”执法工作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杜绝“越位”执法、“一刀切”执法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规范情形,实现执法工作精细化管理,市环境局制定了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计划,严格控制执法频次和规模,将“双随机”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每一项执法工作的责任部门、检查内容、用时和执法依据等相关信息都纳入“清单”管理,确保执法工作依计划推进,无计划不扰。2025年市环境局共计划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52项,全面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下一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温度”与“力度”共生,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积极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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