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相关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先后召开山阳县委常委会、山阳县政府常务会和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印发《山阳县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等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18个镇(街道)、19个部门向县委递交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军令状,形成了县委县政府统筹协调、环境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成立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班,将城区划分为四大片区,按照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分工,落实城区环境网格监管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涉气企业、项目工地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住建、交通、城管、环境等部门对建筑工地、城乡道路、工业企业、高速高铁等重点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治理任务落地见效。
按照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工作要求,建立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台账,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五洲公司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项目已建成,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项目、城市非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项目和万佳热力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同时积极申报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大气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等一批项目。
通过大气项目的实施,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再上新台阶。紧盯重点,铁腕执法。严格落实《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盯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全方位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今年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督查检查企业88家次,发现大气污染问题17处,下发整改交办单13份,立案查处4起,排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王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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