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商洛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评审会。
会上,编制机构分别详细介绍了商洛市2022—2023年度市级、2023年度县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编制情况,评审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并与参会的市县环境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细致讨论,形成审查验收意见。
经过充分论证,专家组认为商洛市2022—2023年度市级、2023年度县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均较准确地把握了关键排放源,较客观地分析了变化趋势及原因,编制规范、数据合理,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编制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商洛市已连续七年编制市、县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下一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做好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编制工作,不断夯实我市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樊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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