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南县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强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围绕洛南县“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制定印发了《洛南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限塑禁塑”绿色示范单位创建的通知》《关于印发洛南县塑料污染治理“抓点示范”行动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明确治理任务和治理目标,夯实了部门工作责任。
狠抓源头治理。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在商超、快递点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等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倡导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在商超、药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在各农资经营门店持续推广可降解地膜和可回收地膜。规范涉塑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在城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集中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强化宣传教育。结合“秦岭卫士日”“六五环境日”“节能周”“低碳日”等重要节日节点,采取线上线下多种途径,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及倡议书、发布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固废污染防治、节能降碳和“禁限塑”政策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9次,制作宣传标语100余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30余次,积极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浓厚氛围。
严格监督检查。联合县市场监管、经贸、水利、交通局等部门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对快递点、超市、酒店、餐饮市场以及河库塑料垃圾漂浮物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组织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3次,打造典型示范点4个。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环保督察内容,开展四轮“干净洛南”督查,杜绝塑料等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现象发生。(康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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