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精神,推进“法院+税务”深度协作,8月24日,洛川县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洛川县税务局举行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会议。会议由洛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杨剑主持,洛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牛锐,部分党组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和国家税务总局洛川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玉龙,部分党委委员,相关股室负责人等一行人参加会议。
洛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晖和洛川县税务局刘海军副局长就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的意义和背景进行了交流。双方表示,建立法院与税务协同联动机制,是洛川县法院系统和税务系统共同关注的重大事件,“法院+税务”的新型合作模式,将打破单位之间职能壁垒,为“法税合作”提供广阔空间,也将进一步提高法院执法办案成效,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实现司法公正、税收法治的目标。
洛川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玉龙指出,双方要提高站位,构建精诚共治格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是服务大局、为群众办实事、改革创新的具体实践,对促进洛川县法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双方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合作意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做细做好合作文章。要创新平台,拓展合作共融领域。进一步加强法院和税务在动产、不动产强制执行,企业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方面开展全面协作,交流分享经验,破解执行难题,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协作联动机制不断创新发展。要狠抓落实,实现互利共赢效果。双方要进一步畅通法院和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流渠道,搭建破解司法税务难题的桥梁,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真正实现“1+1>2”的效果,为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营商环境。
洛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牛锐指出,法院与税务机关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落地是双方合作的良好开端,是化解法院“执行难”与税务部门“执法难”的一个双赢途径,对今后县法院与税务机关高效协作、工作上相互提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强调执行局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一方面要肩负起领导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对本职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压紧压实各自职责分工,坚持不懈狠抓各项机制措施的落实,确保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工作思考,加强措施运用,与税务机关在执行程序及税费处理、追缴欠税执行协作两个方面十三个举措上进行协同联动,以实际行动确保法院与税务机关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尽快落地见效,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本次协议的签订强化了双方的合作共识,拓宽了合作内涵,有利于双方发挥自身优势,畅通数据共享机制,互补合作。推进了创新化合作与深度合作新做法、新机制,推动双方共勉共进,构建“法院+税务”精诚共治新格局。(王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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