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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延安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惩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落实反浪费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现集中公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延安市宝塔区某串串店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5月18日,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执法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延安市宝塔区某酒店自助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0日,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延安市宝塔区某酒店自助餐厅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延安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20日,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就餐区域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延安市宝塔区某川菜店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5月30日,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执法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黄陵县某牛肉串串店在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提示标识案

2023年5月16日,黄陵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

洛川某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洛川某酒店分公司在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提示标识案

2023年4月18日,洛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见其他相关说明或提示,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洛川某幼儿园师生灶未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提醒案

2023年4月18日,洛川县市场监管局对洛川某幼儿园师生灶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校园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采取任何形式主动对就餐师生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延川县某花园酒店未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案

2023年4月18日,延川县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安塞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摆放或张贴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3日,安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就餐场所摆放或张贴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以上9起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李敏)

责编:杜鹏飞

编辑: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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