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场”是指榆阳区北部风沙草滩区农户对房前屋后空闲地的俗称。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群众增收,去年以来,榆阳区林业局充分利用榆阳区成功获批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地试点示范区这一契机,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伙场(庭院)经济审批便民服务力度,让庭院经济成为群众增收新亮点,以实际行动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快乡村振兴步伐为目标,榆阳区林业局抓住陕西省实施营商环境突破年时机,针对村民房前屋后闲散土地的利用潜力,聚焦伙场(庭院)经济发展,多次实地调研、邀请专家论证、制定可行方案,赴省市多方协调,最终在陕西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榆阳区被成功列为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地的试点示范区,榆阳区村民发展伙场(庭院)经济、涉及使用林地的,参照宅基地使用林地许可委托,由榆阳区林业主管部门办理。这是榆阳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一项重大突破,榆阳区林业局也因此成为全省享有该项权力的县区级审批单位。
立足优化营商环境,榆阳区林业局依据陕西省林业局下发的《关于榆阳区试点示范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地的意见》及榆阳区人民政府通过的《榆阳区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草地实施方案》,积极支持群众发展伙场(庭院)经济,对于特定面积的项目林地手续,在区级林业部门即可办理,不需要再上报省市林草部门,大大简化了林业手续的办理过程,办理周期缩短了一半以上。
强化便民审批服务,在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审批伙场(庭院)用地,将审批过程中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发展伙场(庭院)经济的积极性,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供稿:榆阳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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