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洛市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和省厅要求,扎实开展了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全市累计出动人员290余人次,对全市134座尾矿库隐患排查全覆盖,对发现的污染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确保尾矿库环境安全。
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做出批示,推动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精心组织部署。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关于加快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及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监管局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闭库销号尾矿库环境监管的通知》等,对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心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开展排查。严格按照《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工作方法及要点,制定排查计划,建立问题台账,按月开展调度,强化分析研判,对问题较多的、隐患突出的、排查进度缓慢的,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扎实推进治理。督导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马上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治理方案,夯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按时序推进,限期完成治理,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同时举一反三,积极解决共性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弱项。
加强环境监管。充分利用尾矿库监管APP和陕西省尾矿库环境信息系统系统,不断提高尾矿库环境监管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环境监测,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商洛市将按照中省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筑牢环境安全“防火墙”。(毛光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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