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山阳法院法官通过微信视频远程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既高效便捷化解企业纠纷,又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原告陕西某生物科技公司是山阳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已在该县投资建成了集食用菌种植、加工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产业园,有效带动群众脱贫增收。2019年10月,原告与被告贵州某菌业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被告支付10万元订金,原告按约定价格向被告供应符合标准的菌袋100万件,分批次结算货款。截至2020年1月,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供货义务,总价款218万元,被告累计向原告支付货款约160万元,剩余部分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山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团队采用“邮寄+电子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并通过电话联系被告核实案情。被告对案件事实无异议,且愿意偿还货款,但由于金额较大,希望能够分期偿还,并请法官组织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建立微信群组织原、被告在线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山阳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和“一都四区”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建“1234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山阳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印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营商环境宣传手册》,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涉企案件实行一次办结,2022年以来,审结涉企案件420件,结案标的金额2.95亿元。
扎实开展“联企送法双百”活动,在部分民营企业创新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联系点”,为15家民营企业确定包联法官,常态化开展上门送法服务30余场次,引导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在执行过程中积极践行谦抑、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对涉诉企业财产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主动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有效促进经济回暖复苏。(王宏杰 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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