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行动开展以来,甘泉县公安局聚焦“小案必破”、“大案攻坚”,持续强烈推进打击犯罪,全局各作战单位闻令即动、精锐出战,紧盯侵财类案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打促防,重拳出击,连续破获多起侵财类民生小案。
案件一
2024年3月5日,接辖区某公司报警称:其公司厂区库房内存放的六台电动机被盗。接警后,甘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并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经侦查,确定甘泉籍人员白某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6日晚19时许,民警在甘泉县某村将犯罪嫌疑人白某成功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白某对其盗窃六台电动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被盗的六台电动机也被追回。
案件二
2024年1月份,甘泉县公安局接到城内数位商户报警称:有一刘姓男子,以各种理由骗取大量烟酒后失联,疑被诈骗。接警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指示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抽调警力快速侦破案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经过大量摸排走访,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身份及落脚点。3月5日凌晨,民警在榆林市某地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在2020年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以各种理由从甘泉城内多家商户骗取大量烟酒变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三
2023年11月29日,甘泉城内居民报警称:其通过微信购买50箱白酒后,商家失联,疑被诈骗。
接警后,民警及时受理案件并展开侦查工作。经过大量分析研判,根据资金流向成功将嫌疑人李某锁定。
2024年3月,民警赶赴李某所在地榆林市某县进行调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李某于6日到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以微信售卖白酒为由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案件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甘泉县公安局将纵深推进冬春严打行动,盯“小案”重“民生”,抓“大”不放“小”,“小案”不“小看”,扩大侵财案件打击战果,持续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供稿:甘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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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