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延安市举办“放心消费在延安”行动启动仪式,旨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推动消费环境优化、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新光出席并讲话,市委网信办等32个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参加。
启动仪式上,延安市文旅局、延长县市场监管局、延安宾馆作了交流发言,市市场监管局对“放心消费在延安”行动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刘新光指出,“放心消费”行动是进一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延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延安市通过实施“四个三”工作经验,有效夯实了工作基础,提升了协同共治水平,为后续深化“放心消费”行动筑牢了根基。
刘新光强调,在“放心消费在延安”行动中要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县区要用好主流媒体以及互联网宣传渠道,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宣传引导,增强消费者安全意识、维权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紧盯重点,真抓实干。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各部门、各县区要对照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靶向发力,积极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创新机制,提升水平。积极探索“放心消费”行动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广泛带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息息相关的各行各业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受益的良好消费环境。(贺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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