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宝塔区为了统筹推进宝塔区消费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市政府开展 “放心消费在延安”行动要求,举行 “放心消费在宝塔” 行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宝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宝塔区2018年以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宝塔区参与创建市场主体已逾3万余户,已创建成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2家、市级56家,县级394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街区10条。宝塔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和消费环境指数逐年攀升、稳中向好。同时,精心安排部署了“放心消费在宝塔” 行动工作,印发了《“放心消费在宝塔” 行动方案》。
会议要求,各联席会议单位要切实加强放心消费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落实工作任务。要将放心消费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经费支持,并制定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会议强调,各联席会议单位和经营者要发扬首创精神,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具有本地本单位特色、富有实效的经验做法,要大力宣传放心消费行动、展示行动成果;要加大消费领域法治宣传、引导经营主体依法规范经营和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放心消费行动,及时开展督查指导,推动放心消费行动任务在宝塔区落地生根。(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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