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岐山县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以创建省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为抓手,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有关镇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小型水库开展“大整容”、“精管护”,逐步探索出“理顺一套体制、抓住两个重点、创新三种模式、构建四项机制”的“1234”小型水库管理工作法,即理顺“水库管理三个责任人职责”一套体制;抓住“水库除险加固、信息化管理”两个重点;创新“区域集中管护、库站结合管护、社会主体参与管护”三种模式;构建工程“管理、运行、保障、考核”四项机制。通过改革有效破解小型水库管理责任不明、经费投入不足、监督考核不力等难题,构建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岐山县在理顺水库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岐山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及《岐山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等5项制度;为全县13座小型水库各聘请1名管护员,做好水库日常管护工作;县级财政列支22万元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并将水库管理工作纳入县河湖长制工作体系统一考核,奖惩兑现。实现水库“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水环境保障。(供稿:岐山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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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