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追赶超越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固绿水青山之本 筑绿色发展之基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固绿水青山之本 筑绿色发展之基

2023年,商洛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牢记“国之大者”,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一都四区”建设和商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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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强化治污项目建设管理,协同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污染物控制,持续保持进入全国达标城市行列,积极争取环境空气质量全省领先。坚决保障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安全,统筹江河湖库协同治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推进硫铁矿及涉锑污染防治。

持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三线一单”约束管控。坚持“双查”机制,加大秦岭“五乱”排查整治力度尤其是在建高铁、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环境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常态抓好秦岭保护和生态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创省级、三年达国标”的总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创建,聚焦指标达标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围绕创建工作,积极谋划一批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绿色发展等生态环保项目,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达标质量,为2025年成功创建提供坚实支撑。

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组织实施《商洛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推进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加快重点行业绿色转型,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养殖等项目为重点,深挖减排潜力,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

有效防控固废污染与辐射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进一步规范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强化辐射环境执法检查,加快辐射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核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开展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

全面整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巩固提升已整改到位问题治理效果,规范各类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持续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持续发挥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作用,健全完善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台账,加快推动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科学指导企业降低污染物治理成本,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地实施。优化“放管服”改革服务质量,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提高环境管理行政效率。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坚持铁腕执法,坚决依法打击环境犯罪行为。实施环境问题预警督办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面提升水、空气、土壤生态环境和固体废物污染实验室监测分析能力,增强环境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加强监测队伍和监测能力建设。

全面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结合全市“两边一补齐”“两拆一提升”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秦岭山水乡村。持续做好洛南县城关街道窑底村和景村镇沙坪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帮扶工作,服务乡村高质量发展。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商洛市生态环境局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实施“十百千万”环境宣传倍增计划,深入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和“4·20”秦岭生态卫士日系列活动,积极做好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大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供稿: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责编:杜鹏飞

编辑:严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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